秦朝时期书法
时间:2022-05-23 08:19:40
秦朝书法的主要特征是实行“书同文”(全国统一书写文字),确立标准字体为小篆。公元前221年,秦始皇统一中国。由于当时字无定形,各地使用的文字差异很大,给治理国家带来很多不便。秦始皇便采纳了丞相李斯提出在全国书写使用统一文字(即“书同文”)的主张,并命令李斯制定新的文字书写体,推行“书同文”的政策。李斯以籀文(大篆)为基础,删繁就简,改难为易,创立秦篆即小篆为全国使用。秦始皇每次出巡、每到一个地方,都命令李斯用小篆书写碑文来歌颂、炫耀他治理国家的功绩。从此,李斯也就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位正统的皇室书法家,为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中国文字的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。
秦朝书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,是创立了秦隶。秦隶的创立,学术界有两种看法。史书上记载比较多的说法是:秦朝有个叫程邈的囚犯,在牢里搜集、整理隶书,秦始皇知道后,就把他放出来做个小官,专门研究创造出了隶书。另一种看法是:据出土文物考证,战国时期的木牍上已有很多隶书,比秦统一中国早了约八十多年,可见隶书不一定是程邈创造的。不管哪一种看法,事实上秦隶的创立,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。因为写小篆速度比较慢,费时比较多,将篆书的圆笔曲线改为隶书的方笔直线,可以加快书写速度,提高办事效率。所以,郭沫若说过:“秦始皇改革文字的更大功绩,是在采用了隶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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