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摹 书法
在学书的初级阶段,有老师比没有老师好,有一个好老师更是万分幸运。所有人的学习都是在观念的指导下进行的,老师把他的经验灌输给你,这是最快捷、最好的一个办法,但风险性也很大。真正的好老师确实是屈指可数,如果一开始没有一个高的基调,那就可能定下了你以后有限的前景。
我的老师徐伯清先生,他让我写隶书,开始就写隶书是写不好的,但他要达到一个目的,而且非常明确,就是“正手脚”。横平竖直,先把手脚调正,我觉得很有道理。几个月后,他说你写草书吧,怎么隶书还没写好,又让我写草书呢?他说你写吧。开始也不懂,就照着帖子去写。这样写草书能写得好么?也是写不好的,但是他却告诉我一条:笔画和笔画是连贯的,这一笔的开头是和上一笔的结尾紧密联系的,过程是动态连续的,这是写草书最直接了当的感受。有了上面两个感受,徐老师又让我写楷书,这个时候写楷书,理解结构、起收笔以及笔画之间的联系就不那么困难了。
对学习过程的设置,不同的艺术家、老师都会有他从教育角度做出的考量。跟着老师学以后,我们还要很快确定下哪些东西是和自己最契合的,感觉契合的就容易写得好,看着不顺眼的,可能就很难写得好,或者要花特别大的劲才能写得好。当你确定下一个点、一个方向以后,还要下“遍临”的功夫。比如写隶书,就要遍临隶书,写篆书,就遍临篆书。遍临是一种普查性质,如果不普查的话,就不知道自己所涉足的这个领域到底是何种状况。普查后才能认清差别,做到大致有数。然后再确定一个自己特别中意、特别有感觉、自己有较强解读能力的方向,锲而不舍地写下去。大家深入的程度不同就造成了一个金字塔的结构,谁深入的多,谁就到塔的上端去,大部分人都是在中间,甚至在底部。说某个书家真草隶篆皆能,遍临诸帖,这个“遍临”还要看它的作用在哪里。
临摹到了一定阶段,就不单单是你和某个古人之间的事情了,还要面对一个时代,面对整个书法史,面对一个更为庞大的架构。往往是越往下临,出现的问题就越多,自己的想法也越来越复杂:假如我们再深入一下,整个汉代就是这样的吗?那些碑都临过了,摩崖也临过了吗?简牍临过了没有?汉是从秦过来的,秦代的字到底怎么样?秦代没有隶书石刻,但有木简,秦代再往前又是什么样的?往后看,汉以后隶书出现了一个衰落的局面,一直到清代的异军突起才又有了起色。秦汉和清代首尾呼应,中间是一个断档。两者一比较,各自的长短在哪里,区别在哪里?
学秦汉还是学清代是两个不同的取向,如果要学秦汉,那要想,和秦汉以后的书法——正草书的审美判断有没有什么大的区别?还要读一读秦汉的历史,看一看秦汉的其他艺术品。看了以后,我们还会发现一些问题,如秦汉之前基本上是没有个人书法家的概念,个体书法家意识是到了东汉才出现的。汉代几乎是一个分水岭,是古今文字、书法的自觉期和非自觉期的分水岭。这是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,也是我们理解秦汉隶书的一个重要线索。 所谓的秦汉,它是一种大的气象,人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,不仅在书法上,在其他艺术品的创作和生产制造上也是一样的。这种情况是随着汉末哲学的发展,个人意识的觉醒而改变的。
个人意识觉醒以后,书法家就不再满足于整体气象的表现了,而是开始把个人的感受和更细腻的情感反映到书法当中去了。大家就开始出现了竞技的意识,我要和你写得不一样,我要比你写得好。整个东晋实际上就是文人之间的相互陶染,在不动声色的竞争和比拼。有人问我的字为什么这样写,你要追求什么?我就说既然写秦汉,我就觉得格局和气象是首当其冲的,站立在这个制高点上,就可以做得比较的特殊。因为一般人学隶书都是庙堂汉碑写得比较多,所以他不得不拘泥于起笔和收笔、蚕头燕尾等等。他没有把注意力辐射至一个时代,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。
法度是一个客体性的东西,作为主体能动地去学它,只有当技法变成能够为你所用,它才是有价值的。一个人不可能把所有的技法占为己有,也没有必要。人的审美都是有倾向性的,这一方面占了上风,另一方面就会弱一些,甚至是不需要的。技法也是这样,选择哪一种技法,就在于它们合不合你的性情,性情实际上是审美倾向的主导。
我觉得当代性的命题最合适的选择就是风格。你可以写出全新的东西来表达自己的特性,也可以把古人的东西学得很到位,然后传承给下一个时代。但这两种方式都有毛病:新的东西必须是要和传统有逻辑发展关系的,是内在的自然发展;同时我们还必须是有发展意识的,回顾书法史,每一个出色的书法家在他那个时代都具有其不可替代的当代性。而风格恰恰是一种逻辑发展的结果,历代书法都是风格的不断生发伸展。风格问题不是图式的问题,不是形式感的问题,它是一个旗帜鲜明的价值判断,原来的审美经验提供你的新经验,给审美领域要提供新东西。风格的出现对不同的人是不一样的,有的人出现得早些,有的人晚些,绝大多数人可能终生都没有。风格对于一个书家的要求实在太苛刻了。而且在风格形成的初期有人也是很不顺的,齐白石刚到北京时也是不顺的,是靠陈师曾、徐悲鸿一些人力挺他才起来的,所以有的时候,风格的形成也是迫不得已。